職務
選委會主責統籌與辦理各項選舉(主要為本會正副主席選舉與學生代表選舉)、罷免以及公投,亦曾辦理修憲案公投。
細項之業務又包含了審核候選人資格、製作選舉公報、舉辦政見發表、政見辯論會。
選委會仿中選會之形式,委員由主席提名產生。
成員
主 委 鄧又嘉
副主委 黃鈺棋
委 員 馮子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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